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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7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2012年06月14日 17:05 来源于 财新网
各地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阶梯电价政策还会根据各地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

  【财新网】(记者 杨秋波)国家发改委今天(6月14日)表示,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已经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7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情况看,各地听证会参加人总体是赞成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改革的,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基数偏低;二是建议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及合表用户情况;三是要考虑季节性因素,或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此外,还对电网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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