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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出台全科医生培养标准

2012年07月31日 18:00 来源于 财新网
全科医生需在五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基础上外加“三年规范化培养”,方可取得执业资格
2011年3月16日,一位医生正在为病人看病。 蒙钟德 / CFP

  【财新网】(记者 汪苏)为解决全科医生严重短缺问题,日前,卫生部印发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下称《标准》),明确全科医生必须在五年临床医学教育基础上,再有三年的专业训练,方可正式上岗。

  全科医生是是居民医疗需求的“看门人”,主要负责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一般的小病,由全科医生诊疗;较大的疑难病症,全科医生无法诊疗的,可出具转诊证明或建议,到大医院诊治。

  根据《标准》,全科医生将采取“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模式。要成为一名全科医生,医学本科学习后,须在国家认定的培养基地,接受为期27个月的临床基本技能训练。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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