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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制订推进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方案,2012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均要探索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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