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物业服务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但诉诸法庭后难见业主胜诉。为举证小区内车辆长期停放无序,北京市民褚女士在五年内拍照数百张,以证明车辆堵塞消防通道、物业疏于管理导致公共安全隐患,近日提起违约之诉,但仍遭败诉。
在西城区广外大街莲花河胡同某小区内,褚女士的代理人虞先生出具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显示,物业有“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的义务,并与业主约定“交通秩序与车辆管理”应“对本物业区域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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