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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环保窝案

2012年09月07日 10:43 本文来源于 财新《新世纪》 | 评论(0
   在江苏南通和启东,医疗垃圾及工业危废物处理领域,竟成环保官员牟利要途。3月至今环保局长等十多人因此落马

  龚士菊的葬礼在8月26日举行。遗照上的龚士菊,穿深色西装,中长发微微卷曲,亲切和善地浅笑着。

  龚士菊是江苏省启东市审计局职工。50岁的她死于自杀。8月6日晚,龚士菊离开当地检察院大院,回家留下一份遗书后跳楼。她是原启东市环保局副局长黄佐仁的妻子,而黄佐仁已经被当地相关部门隔离审查数月。

  一位接近启东市检察院的人士介绍,黄佐仁涉嫌接受金阳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下称金阳光公司)40万元“干股”,其妻龚士菊则涉嫌以“分红”形式从金阳光公司领取17万余元。黄佐仁被纪委调查隔离期间,工作人员曾几次提审龚士菊,命其交待黄佐仁受贿详情。

   2012年3月以来,一场震荡南通市及下辖县级市启东环保系统的贪腐窝案爆发,十多名环保官员因此落马。南通环保系统官员违纪问题调查,从金阳光公司开始,后在调查中牵扯出其它事件和人物,逐步向纵深展开,涉及人数之多,调查之广,在国内环保系统罕见。

  在财新记者辗转得到的落马者名单中,仅南通市环保局就有十余人涉案。已证实的有原局长陆伯新、原副局长胡炳荣;固废中心原主任王玮、原副主任陆维国、原中心主任助理陈晓敏、原中心科员严安平等。而在南通下辖的启东市,当地环保局也有多人涉案,除原副局长黄佐仁外,还有原副局长顾爱东、原环境监测站站长徐锦昌、原环境监察大队队长温永昇等。

  从地图上看,如果把长江形容成一条龙,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这条龙的上颚。通江达海,三面临水。就是这样独特的地理位置,让南通市在此前的招商引资中,多了一条引以为傲的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大。

  大量的重污染企业入驻,让南通在经济增速的同时,环境承载力超限,多起环境污染问题由此迸发,当地环保部门也由此成为权重较大的政府部门。

  从部分已庭审的案件来看,当地环保部门一手“重拳整治”环境问题,另一手则是利用职权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之事。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窝案引发的系列案中,部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截至财新记者发稿,南通环保系统窝案的全貌仍旧显得神秘,但已经开审的部分案件则掀开窝案冰山一角,让公众得窥一斑。比如医疗垃圾及工业危险品处理,因与公众健康利益攸关而需要环保部门特别监管,但在南通和启东当地,此两领域竟成为环保官员们牟私利的重要来源。

事发金阳光

  知情人士称,龚士菊的遗书透露出她生前承受着巨大压力,压力来源是正处调查之中的金阳光公司行贿事件。

  涉案的金阳光公司位于启东市精细化工园区内,厂房面积6000多平方米,占地45亩。2012年8月底的一天,该厂深棕色的厂房烟囱并没有冒烟,但金阳光公司运营负责人温经理向财新记者坚称,厂里在正常运营。

  这个工厂成为南通市环保系统“地震”的导火索。公开资料显示,金阳光公司主营业务是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置,收集区域以启东为主,覆盖南通市海门、通州等周边地区。每年可处理9000吨危险废弃物。

  2012年3月,南通市纪委接到举报,介入调查金阳光公司的违规经营,该公司董事长徐彬将与该公司有权钱交易的“官老爷”们悉数供出。由此,一场牵连甚广的南通市官场窝案雏形已现。

  知情人士透露,金阳光公司厂房于2008年正式投入使用。作为启东市惟一有资质处置医疗废物的企业,从成立初就成为当地各级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指定企业。该公司运营负责人温经理向财新记者介绍,垃圾来源主要是医院和化工厂。海门和启东两地近十家医院医疗的固废,加上化工企业的危险废物,有100多家企业的垃圾会送到这里处理。

  根据金阳光公司环评报告,该公司危险固体废物项目会产生危险废物焚烧残渣和飞灰等,处置方式是将残渣和飞灰在厂内进行水泥固化处理,然后再送到张家港市的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据启东市政府内知情人士介绍,金阳光公司并没有按照上述流程操作,相当数量收集来的医疗废品未按照规定焚烧处理,而是被转移给其它无资质公司处理。输液管之类的固体废物去向不明,甚至被回收再利用。

  医疗垃圾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险的废物。主要包括携带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性废物、含人体废弃物等的病理性废物、含医用针头等的损伤性废物、含过期药品等的药物性废物和具有毒性的化学性废物。这些垃圾的毒性是普通垃圾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如不能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理,极可能成为疫病的源头。

  2009年,南通市环保局曾就上述事件对金阳光公司展开调查,认定金阳光公司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处置危险固废。根据南通市环保局2009年二季度行政处罚通报,责令金阳光公司将转移至南通岱达罗斯经贸有限公司的废物溶剂全部清回,按国家标准处置,并罚款13万元。

  调查结果通报内容还显示,金阳光公司转移至岱达罗斯公司的危险废物,被岱达罗斯公司填埋,并有部分库存。

  此次调查,由环保部门主导,以行政罚款了结,金阳光公司继续运营。

  2012年初,金阳光公司再次被调查,此次调查的主导方是南通市纪委,矛头直指涉案的政府官员,由启东市环保局查到南通市环保局,由环保系统查到卫生系统,由科员查到局长、院长。

  “南通市环保局几乎被查空了,十几个官员下马,都是实权部门,现在环保局有的副职直接被提升为正职,业务都不熟悉。”8月中旬,南通市政府一位官员告诉财新记者,除了环保系统,南通市卫生系统、人大也有官员涉案被查,调查还没有停止。

  财新记者拿到一份不完全的涉案名单,约近20人。但由于案件尚未完全公开,仅能证实其中10人左右。据知情人的了解,上述官员违法行为主要是涉嫌受贿,大部分案件现已进入检察院侦查阶段,各个案件未来将分别独立审理。

  金阳光公司所在地启东市,原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徐锦昌和环境监察大队队长温永昇案,因涉嫌受贿,已经开庭,尚未宣判。

  启东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顾爱东案,处于检察院侦查阶段。引发龚士菊自杀事件的原副局长黄佐仁案,也同样处于检察院侦查阶段。

“司机”的百万贿款

  被查官员几乎都是在其职权范围内,与受监管企业发生不正当的权钱交易。2012年8月31日开庭审理的陈晓敏(男)受贿案,就是多个独立审理案件中的一个缩影。

  38岁的陈晓敏,2002年至2011年5月在南通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任职,先后担任科员和主任助理职务。2011年5月至案发前,任南通市钢丝绳行业废酸污泥资源化中心副主任。

  经检方查明,陈晓敏在2006年至2012年4月期间,利用担任南通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具有对全市固体废物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务之便,为金阳光公司等单位,为张春燕等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钱款共计人民币98.8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内容,陈晓敏收受的98.8万元钱款,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于2006年至2010年春节期间,先后八次收受位于启东市的金阳光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彬人民币23.8万元。

  作为交换,陈晓敏为该公司在日常检查、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方面给予照顾,更在该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预审、审核发证,以及领取江苏省环保专项资金等方面进行关照。

  从企业角度来看,环保局掌控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审核、更换,拥有排污处理、污染达标等多项监管权,是企业能否正常运营的决定因素之一。

  与启东金阳光同类型企业南通市清源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厂、南通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责人韩正南,是另一个行贿人。检方起诉书显示,在2008年底至2012年春节期间,韩正南先后六次向陈晓敏行贿,共计23万元。

  庭上宣读的韩正南证言称:“陈晓敏参与了调查处理,我希望陈晓敏多帮忙说说好话,尽量缩小影响。事实上最终的处理结果也没有吊销我的经营许可证,所以我要感谢他。”

  陈晓敏收受的第三部分钱款达52万元之多,主要来自一名叫张春燕(男)的人。张春燕是南通市生意场颇为活泛的一名掮客。2005年,张春燕通过南通市环保局原副局长胡炳荣介绍,认识了时任固废中心科员的陈晓敏,一些涉及环保部门的“小事情”,他就直接向陈晓敏求助。

  南通市化工企业众多,日常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庞大,张春燕看中了这个生意。可是,危险物品处理需要专门的许可牌照,该牌照的发放和审核相对较严,处理方需要相应的软硬件设备。

  陈晓敏利用自己的身份和权力,帮助没有危险废物处置业务资质的张春燕“借”到了多家企业的资格证,助张春燕在南通顺利拿到了多项危险物品处理的业务。

  张春燕向检方交代:“在我生意竞争不力的情况下,陈晓敏还告诉我其他公司的报价,并授意我报一个有竞争优势的价位,比如我们承接南通利源公司(音)固废生意,就是这样才能接到的。”

  在当天的庭审中,陈晓敏坚称自己2008年之前只是胡炳荣的司机,在固废中心挂职,并未掌握实权。“我每次陪胡局长去企业,也只是当司机用,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送我这么多钱,到现在都没想明白。”

  陈晓敏多次声明自己在固废中心不负责具体工作,对一些企业的调查、监管,只是陪同,并在一些业务文件上象征性地签名。“胡局长每个月都要去下面的企业转一圈,名义上是检查。有一些检查文件,需要两个工作人员签名,我就随便签了。”

环保生意经

  “我为张春燕提供信息,就能拿52万元,我们副局长拿多少,大家可以算一算。”陈晓敏在法庭上说道。

   收取贿赂,在公众印象中一般是地下的、秘密的,但在南通环保系统的腐败网络中,公开“带钱”竟毫不避讳。

  根据金阳光公司负责人徐彬的供词,因为陈晓敏和公司往来较多,所以曾委托陈晓敏为原副局长胡炳荣、原固废中心其他相关负责人王玮、陆维国、严安平等“带钱”。

  在另外一个行贿人韩正南那里,陈晓敏、王玮、严安平之间也经常互相“带钱”。韩正南证词显示,为了感谢前述人士在其非法出售和违法处置危险废物一事调查处理上的帮助,分别给予了他们数万元的感谢费。

  在这一窝案中,贿款多少也是分“级别”的。金阳光公司在其2007年5月举行的开业典礼当天,根据级别和权限不同,胡炳荣拿到2.8万元红包,王玮拿到2万余元,陆维国1万元,严安平2.8万元。

  “逢年过节送钱,在我们那里好像已经是潜规则了。他们送钱给我们,主要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监管单位。”陈晓敏在庭审中说道。

  对陈晓敏的庭审全过程,不啻为一次官员把环保当作生意来做的“教程”。陈晓敏与张春燕的合作,即是一条上有领导暗地支持,由陈晓敏作为前台人物,与掮客及背后的环境污染者形成交易的全流程腐败链条。

  海门力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通开发区清源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厂等企业,都曾将其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借”给张春燕使用。张春燕凭此承接了南通某印染公司的白泥处理业务。

  陈晓敏的供述显示,在环保部门的支持下,金阳光公司得以“垄断”当地医疗废品定点处理业务,收益颇丰。

  此外,“符合标准”的污染物品处理企业,每年还有财政拨款的环保资金入账。即使是在因为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容器被查的2009年,金阳光公司还是获得了150万元的省级环保资金补助。

  除了上述两个收入渠道,金阳光公司不按照规定处理危险废物,节省了相当昂贵的加工成本。

  一位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财新记者表示,金阳光公司是很多当地污染企业的缩影。“相比昂贵的环保成本,给检查的官员塞点钱,更加划算。”

环保迷雾待揭

  陈晓敏的供诉,揭开了南通环保窝案的冰山一角。

  在刚刚经历王子排污事件的南通市和启东市,财新记者接触到的多位政府人士在谈到环保窝案时,几乎都用“敏感”来推拖。

  接近启东检察院的一位知情人士直言,官方闭口不谈此案件,一是因为案件牵连太广,二是因为“闹出人命了”。

  2012年3月5日,陆伯新被宣布免去南通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调任南通市人大机关任职。6月14日,陆伯新的人大代表身份被中止。

  在环境污染矛盾突出地区任职的陆伯新,曾是江苏环保系统领域内塑造的“明星局长”。

  1954年出生的陆伯新,在2007年1月调任南通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曾获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南通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陆伯新在担任环保局长期间,有“在姚港河撑船检查偷排口”“夜间翻墙检查”等查处污染的举措。这些情节,作为正面宣传素材,在当地各个媒体上进行宣传,陆伯新由此被塑造出亲民、有激情的环保局长形象。

  陆伯新主政期间,重点关注污染减排工作,力推市区的污水管网完善,确保管网覆盖到所有乡镇、街道。在2008年当年,南通市就新开工建设26座污水处理厂,建成20座污水处理厂。

  在此期间,有多家化工类企业入驻南通市。有识者指出,南通市部分地区现有产业结构比重不合理,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较低,化工、印染、电镀等产业布局趋同现象严重,结构性、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南通市环保局的公开数据显示,该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在1997年为141万吨;到了11年之后的2008年,超过330万吨;到2010年,更迅猛增长到396.22万吨。2010年,该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805万吨。

  近两年,南通当地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社会事件频频发生,有全国影响的有海安垃圾焚烧厂纠纷、竹行儿童血铅超标事件、王子排污事件等。

  2008年底,为王子造纸项目配套的南通市大型达标水排海工程获批,南通市环保局、南通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启东市环保局等在该项目推进中,发挥了一定作用,进行项目预审和建设监管。

  启东市一家化工企业的负责人私下向财新记者表达了他的无奈。当地不少企业需要花钱买各种许可证和批文,在打点“官老爷”上的花费甚至高于治污成本。“他们隔三差五来检查,我们花钱买‘合格’。事实上,污水直排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环境污染问题仍向纵深恶化的中国当下,南通环保系统出现的体制腐败,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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