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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山东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

2012年10月22日 16:06 来源于 财新网
新疆、内蒙、贵州、安徽、江西、陕西、吉林等省份大病保险方案,都正在筹备中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各省陆续出台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实施方案。自11月1日起,福建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正式执行。而山东省则从2013年起从新农合基金中切出一部分,为参保农民购买大病保险,个人大病保险补偿每年封顶线为20万元。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从明年起山东省将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参保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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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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