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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七届七中全会确认
给予薄熙来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

2012年11月04日 17:27
会议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今年分别作出的给予薄熙来、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tKlMumFN](https://a.caixin.com/tKlMumFN)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新华社11月4日消息,中共十七届七中全会1-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和讨论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共十八大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将这两份文件提请中共十八大审议。

  会议决定,增补范长龙、许其亮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会议按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王学军、王建平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会议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今年分别作出的给予薄熙来、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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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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