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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计生条例通过一周仍未公布

2012年11月07日 15:29 来源于 财新网
深圳市人大拖延公布已经表决通过的法规确有“惯例”。法学专家表示,普遍的做法是,法律法规通过当天即通过当地媒体或者网站向公众公布,对于通过之后长时间不公开的做法,“从没遇到过”

  【财新网】(记者 王婧)《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深圳计生条例》)通过一周,法律条文却未公布。

  此前的10月30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计生条例》。据相关媒体报道,这是中国首部针对境外超生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然而距离条例通过已经整整一周,公众仍未能见到《条例》全文。

  根据《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规,应当在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法制报》上公布。”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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