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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律师被控妨害作证案一审开庭

2013年03月20日 12:13 来源于 财新网
64岁的律师张时孟承认自己在调查取证中有不规范的行为,但他认为不构成犯罪。公诉张时孟的检察机关,是其多年前工作过的单位。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湖南株洲律师张时孟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公诉,3月19日在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出庭受审。

  现年64岁的张时孟,案发前系湖南中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9月12日,他为其当事人言中强涉嫌贪污犯罪一案出庭辩护。

  财新记者获悉,言中强当时被取保候审。张时孟为言中强涉嫌贪污案做了无罪辩护后,石峰区法院将该案退回石峰区检察院。检方补充侦查再次起诉后,2012年12月18日,石峰区法院以言中强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言中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还未宣判。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曹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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