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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将首次审议

2013年04月15日 18:27 来源于 财新网
消费者概念范围的扩大、惩罚性责任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以及是否规定消费者反悔权等问题,是修法争议焦点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等法律草案将在4月23日到25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提交审议。4月1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如是决定。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首次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国务院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审议过的《旅游法(草案)》和《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本次也将继续审议。会议还将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的议案,审议任免案等。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曹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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