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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二审东星诉融众股权纠纷案

2013年04月16日 19:35 来源于 财新网
东星集团请求最高法院或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直接解除股权合同
资料图:东星航空。 周国强/CFP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今年11月,原东星集团董事长兰世立将刑满出狱。在其坐牢的几年间,东星集团波折不断。4月15日,东星集团诉融众集团股权纠纷案在最高法院二审开庭。

  庭审从下午14时开始,至当晚19时许方告结束。东星集团请求最高法院或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湖北高院重审;或直接解除东星集团与融众集团的股权合同。

  引发诉讼的股权合同,签订于五年前。2008年7月,东星集团、兰世立与自然人李军、杨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后者受让前者持有的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东盛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为3.15亿元。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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