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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严查企业用渗井渗坑排污水

2013年04月26日 19:53 来源于 财新网
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多地村民向媒体反映,数十个村庄的地下水遭遇严重污染。在茌平县城西部的温陈街道和博平镇,当地村民已有七八年不喝地下水,“一喝就闹肚子”。就连灌溉,也得从远处黄河引水,“庄稼也喝不了地下水”。村民将矛头指向近在咫尺的山东信发铝电集团所属企业工厂,上述村庄均分布在其周围,有的仅是一墙之隔。

  【财新网】(记者 刘虹桥)4月26日,由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水利部联合编制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在该《方案》中透露,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在接下来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应严厉查处此类违法行为。

  2013年春节期间,网传山东潍坊“有企业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1000多米的水层,将地下水彻底污染”。随后,多家媒体派出记者赴潍坊采访调查,环保部、山东省环保厅和潍坊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也分别派人进行“暗访”和现场检查。

责任编辑:于达维 | 版面编辑:曹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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