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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回应包装饮用水标准争议

2013年05月08日 13:56 来源于 财新网
浙江省相关部门5月7日公开表示,在国家包装饮用水通用安全标准出台之前,浙江省继续按照国标地标并行、就高标准原则执行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 实习记者 黄金)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中多方争执不下。浙江省相关部门5月7日公开表示,在国家包装饮用水通用安全标准出台之前,浙江省继续按照国标地标并行、就高标准原则执行。

  浙江省卫生厅、省质监局联合发出的《关于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做出上述表态,并表示将配合国家卫生与计生委,加快食品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不拟另行制定瓶装饮用水天然水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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