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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取消14项职责 设七内设机构

2013年05月15日 21:00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该局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等职责被取消

    中国机构编制网5月15日公布了有关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规定》指出,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该局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等职责被取消。该局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责被强化。

    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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