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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诉原铁道部5100矿泉水未获立案

2013年06月19日 13:42 来源于 财新网
赠水成本在中铁快运看来的确未摊入客票,而是从中铁快运分销渠道中提取。一边是“先卖水后付款”,一边是有着铁道部行政命令的销售保障,可中铁快运还是对分销5100矿泉水不感冒

  【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广东律师庞琨因原铁道部拒绝公开“5100矿泉水”在车站内发放的依据,将其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但此事未获立案。昨日(6月18日),庞琨在其腾讯实名认证微博透露,北京一中院认为因起诉的被告不明确,此案不予立案。庞琨表示,将会在修改起诉状后,继续起诉铁路相关部门。

  此诉讼最早源于2012年12月8日,越众影视公司董事长邓康延在乘坐深广动车D7124后发布信息称,“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由中国铁路专供,此水高价打入票内,却不在车上分送,只是遮遮掩掩于候车角落凭票自领,十乘客中仅一二人知取。”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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