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新刑诉法半岁 侦辩关系无实质改善

2013年07月03日 07:36 来源于 财新网
新刑诉法实施半年,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比例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律师会见难问题在大要案上仍未有改观

  【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辩护人身份,并且就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获取相关证据信息和安全保障等做了相应的规定,被视为此次修法的进步之一。半年过去,在新刑诉法实施中,侦辩关系究竟如何?

  6月30日,在“新刑诉法下的侦辩关系”研讨会上,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以及北京、湖南、江苏、四川、河南等地政法机关和学界、律师界的人士就此研讨。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张兰太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