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外国人出入境证件体系仍有待完善

2013年07月23日 14:43 来源于 财新网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没有规定每一类签证、居留证对应的条件、获得的权益,对“三非”外籍人员的管理,与国际惯例有所差距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据中国政府网7月22日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下称《条例》)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对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作了规定,对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作了进一步细化。

    为避免签证类别与入境事由的对应性不强,在保留现行签证分类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条例》重点对现行F字(访问)签证、L字(旅游)签证作了拆分,并新增加了R字(人才)签证,普通签证类别由目前的8类调整为12类。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