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 闻静)丁书苗(后改名丁羽心)涉嫌非法经营罪、行贿罪一案9月24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财新记者从丁书苗的代理律师郝春莉处了解到,丁被指控了两项行贿罪,金额共计8900多万元。
对丁书苗的两项行贿指控,行贿对象分别为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和原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其中一项金额为4900余万,另一项4000万多一点。
郝春莉称,辩方认为关于刘志军的那4900多万是被诈骗走的,不应该算是行贿,最多是行贿未遂。不过在此前已审结的刘志军案中,刘志军已因这一情节被判受贿罪成立。对于丁书苗涉嫌行贿范增玉的4000多万,郝春莉认为,丁与范并不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而检方指控的非法经营罪,律师亦认为定性存在问题,因此其基本观点是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