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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实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2014年01月02日 16:27 来源于 财新网
《办法》规定,对于在上一年度,有未批先建、恶意偷排、构成环境犯罪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

  【财新网】(记者 刘虹桥)2014年1月2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意在约束和惩戒中国部分企业的环境失信行为,并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问题。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的一种环境管理手段。该评价将会确定企业其环境信用等级,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参考使用,也会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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