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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2014年04月11日 13:16 来源于 财新网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秦志晖表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对指控他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表示认可。审判长特别追问到:你是否是自愿认罪?秦志晖表示“我自愿认罪”

  【财新网】(记者 闻静)今日(4月11日)上午朝阳区法院的审判中,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就检方提出的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指控表示“自愿认罪”。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播报了庭审的情况。

  法庭上,被告人秦志晖身着便装出庭受审。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问到: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秦志晖答:没有意见。审判长又问:起诉书指控你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你是否认可?秦志晖答:认可。审判长特别追问到:你是否是自愿认罪?秦志晖表示“我自愿认罪”。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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