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原梅州市纪委书记李纯德被开除党籍、降为科员,广东省纪委昨日(12月13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上述处理决定。
李纯德此前接受了近3个月的调查。早在8月15日,他即被免去梅州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详见《广东梅州更换市委书记纪委书记》)
广东省纪委认定他的违纪行为包括: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礼品;违规接受私人宴请;违反财经纪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公职人员,依循相关立案程序,视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情节轻微者按党内规定,仅给予党纪政纪处罚。李纯德即属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