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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2月4日消息,日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琨因受贿罪被南京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案件一审生效。
南京中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杨琨利用其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在贷款、产品销售等事项上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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