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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近日,陕西省委巡视组在对陕西省民政厅的巡视中发现,民政部门在“陕西省救灾中心”建设中改变“项目”建设用途,违规挪用资金8967.64万元,同时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
本应用于民政救灾的款项被违规挪用,表面上是改变了民生资金用途,实质上是将公共利益部门化甚至私人化。人们常说天灾无情人有情,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筹措的救灾资金,对于遭受天灾的群众来说无疑是“救命钱”“活命钱”,也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重要表现。连“救命钱”都挪用,着实令人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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