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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7月27日发布消息,日前,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青海省能源局原局长于小明(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主任,青海省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青海省招商局原局长朱建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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