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sBY5oRzX](https://a.caixin.com/sBY5oRzX)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广州日报消息,11月11日,南方医科大学原副校长、珠江医院原院长陈志中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陈志中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陈志中称,自己将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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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日报消息,11月11日,南方医科大学原副校长、珠江医院原院长陈志中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陈志中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陈志中称,自己将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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