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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玉庆案二审开庭 继续检举王晓玲

2015年12月04日 22:18 来源于 财新网
王晓玲于2015年10月退休。广州市纪委曾公开表示:省委决定是由于年龄的问题,不再担任广州市纪委的书记
资料图:戴玉庆(左)、王晓玲(右)。 明剑、冯宙锋/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贺信)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涉嫌受贿案于12月4日二审开庭。

  戴玉庆案是广州市纪委在王晓玲主持工作期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戴玉庆于2015年4月一审获刑并提出上诉(详见财新网报道“戴玉庆一审获刑11年提出上诉”)。王晓玲则于2015年10月到龄退休,交接工作(详见财新网报道“刘连生任广州纪委书记 王晓玲到龄退休”)。

  戴玉庆案是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4日进行的庭审仍在东莞法院法庭进行,合议庭则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组成。戴玉庆重申:此案案由是王晓玲对其打击报复。他在出庭时继续检举王晓玲。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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