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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实习记者 汪妍延 记者 王婧)广东省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不上调,将继续按照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近期发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透露了上述内容。
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于2015年5月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四类:其中一类地区是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二类地区是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四个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三类地区是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四个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其余地区为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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