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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打电信诈骗 诈骗人员须11月前自首

2016年09月24日 17:4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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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ATM机向异名账户转账将24小时后到账;电信企业年底前须全部落实实名登记制
面对愈演愈烈的电信诈骗,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央行、银监会等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视觉中国

  【财新网】(见习记者 沈凡)面对愈演愈烈的电信诈骗,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央行、银监会等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下称《通告》),对与电信诈骗相关的个人信息买卖、电信企业实名制登记、银行转账等环节做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通告》明确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电信网络诈骗人员,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对于电信诈骗重点地区,公安机关将集中整治,拔掉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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