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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原副秘书长戴炳隆被控受贿700余万元

2017年08月30日 18:47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戴炳隆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3117861.10元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财新网】据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消息,8月30日上午9时30分,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楼大审判法庭对甘肃省委原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原局长戴炳隆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一)2004年2月至2012年11月,被告人戴炳隆在担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庆阳市委常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杨某某、杨某、吴某、高某某、石某某等13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063122元。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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