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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三季度宣判38“虎” 亿元贪官已达16人

2017年10月04日 09:4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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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密集宣判34“虎”;黄兴国、姚中民、王珉、吴天君四“虎”三季度领刑;中共十八大后已至少有96名落马高官领刑 ,“亿元贪官”达16人
39名落马高官领刑,涉案金额共计27亿余元,这是2017年前三季度高官审判“成绩单”。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实习记者 秦梓奕)39名落马高官领刑,涉案金额共计27亿余元,这是2017年前三季度高官审判“成绩单”。据财新记者统计,截止目前,中共十八大后已至少有96名落马高官领刑 ,“亿元贪官”16人,全国31个省份“首虎”皆已获刑。

  上半年宣判34“虎”

  2017年1月至6月,苏荣武长顺等34名高官获刑,犯罪金额共计约24.9亿元(不含骗购外汇罪)。这一时间段内,高官审判高潮迭起,不乏看点:

  赵黎平因杀人伏法,十八大后首现高官被执行死刑。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厅原厅长赵黎平因犯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四宗罪被执行死刑,死刑执行命令由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由此,赵黎平成为中共十八大后首名因杀人伏法的贪腐高官,也是本世纪以来第16个被执行死刑的副厅级以上官员。另据财新记者统计,2000年以来,已有成克杰、郑筱萸、段义和、吕德彬、王怀忠、胡长清、赵黎平共七名副省级及以上高官被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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