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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的少年》被判不正当竞争 同人作品何去何从

2018年08月17日 07:0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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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指出,作者江南若在取得金庸谅解并获得许可后,将《此间的少年》再版发行,“更能满足读者的多元需求,有利于文化繁荣”
金庸笔下的郭靖、黄蓉转换时空,在宋代“汴京大学”生活,并演绎出网络文学《此间的少年》。金庸认为该作品侵犯其著作权且属不正当竞争,将网络文学作家江南告上法庭。8月16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称:《此间的少年》不构成侵权,但属于不正当竞争。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婧)金庸笔下的郭靖、黄蓉转换时空,在宋代“汴京大学”生活,并演绎出网络文学《此间的少年》。金庸认为该作品侵犯其著作权且属不正当竞争,将网络文学作家江南告上法庭。

  8月16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称:《此间的少年》不构成侵权,但属于不正当竞争。江南需要赔偿金庸经济损失168万元,刊登声明赔礼道歉,并销毁库存书籍。被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其中30万元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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