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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贪官诬告案中案

2018年11月29日 11:47 来源于 财新网
到沈阳投资的海归女商人卷入当地官场争斗,因诈骗罪、行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是恶意诈骗骗补,还是水土不服,陷入招商引资陷阱?
资料图:沈阳市中级法院。在李英华因贪污罪和受贿罪领刑半年后,被指协助其诬告的女商人武楠,11月16日由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诈骗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中央纪委网站曾在两年前通报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英华落马的消息,其中提到李英华“违反组织纪律,为谋个人职务晋升诬告他人”,这在落马官员通报中非常罕见。在李英华因贪污罪和受贿罪领刑半年后,被指协助其诬告的女商人武楠,11月16日由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诈骗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不过武楠坚称自己无罪,既否认帮助李英华诬告李军,又否认以虚假投资实施诈骗行为,已于11月26日提出上诉。

  “我是来投资的,不是来诈骗的。”身为福虎(沈阳)汽车动力总成研发有限公司(下称沈阳福虎)董事长的武楠说,她和丈夫回国投资后遭遇的政府出尔反尔,是这场噩梦的根源。而沈阳中院在武楠案的刑事判决书中,则驳斥了武楠有关沈阳营商环境的指责:“优化营商环境是通过加强投资市场整治、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来实现的,诚信规范的经济秩序和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均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以投资为名游走各地攫取非法利益的虚假投资者,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也是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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