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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敲诈勒索到寻衅滋事 河南两农民因占地补偿被定罪

2020年07月17日 16:1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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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历时六年,三次一审,两次发回重审,一被告人坚持提起申诉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7月,郑州市中级法院下达终审裁定,维持了新郑市法院4月作出的一审判决,赵刘枝犯寻衅滋事罪,免于刑事处罚。图源于郑州中院官网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六年前,因祖坟用地被变电工程永久占用,河南农民赵刘枝从电力公司拿到6万元补偿。如今成了她被定罪的依据。

  2020年7月,郑州市中级法院(下称郑州中院)下达终审裁定,维持了新郑市法院(下称新郑法院)4月作出的一审判决,赵刘枝犯寻衅滋事罪,免于刑事处罚。

  65岁的赵刘枝(1954年9月生),是郑州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农民。和她一同被定罪的还有61岁的邻居程相奎。程相奎此前也上诉了,但中途撤诉。

  据二审裁定描述,2013年3月,河南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河南送变电公司)一送变电工程施工项目部(下称项目部),在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建设高压塔。其中,38号高压塔占用赵刘枝、程相奎两家祖坟地共0.27亩。根据河南省相关补偿规定,两家应得永久占地补偿款共计10260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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