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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独任审案范围拟扩大 何以确保“独任不放任”

2021年10月26日 17:5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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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启动第四次修正,拟规定部分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和部分二审案件,均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公正和效率如何兼顾,此举是否有滋生司法腐败的风险?
此次修法意在将2019年12月底以来,在全国15个省市20个城市推行的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经验上升为法律。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正在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拟扩大法官独任审理案件的范围。未来更多案件将由一名法官审理,公正和效率如何兼顾?此举是否有滋生司法腐败的风险?这一问题引发了担忧。

  《民事诉讼法》是为当事人打民事官司以及法官审案提供程序规范的基本法律。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1991年制定,2007年、2012年、2017年先后三次修正,如今正在进行第四次修正。修正草案近日已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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