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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落槌 原告败诉

文|财新 李一钒(实习)
2022年07月24日 09:07
法院认为,原告作为单身女性,在本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向医院提出的冻卵服务要求并非基于医疗目的,也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违反了相关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被告拒绝为其提供冻卵服务,不具有违法性
2021年9月17日,北京,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权利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第二次开庭审理,当事人在法院外接受采访。图:Ng Han Guan/视觉中国

  【财新网】经过两年多等待,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近日一审宣判。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决原告徐枣枣(化名)败诉,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徐枣枣告诉财新,自己不会轻易放弃,将会上诉。

  2019年12月23日,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首次开庭,2021年9月第二次开庭。期间,徐枣枣曾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和国家卫健委写信,表达自身诉求。

  财新此前报道,2018年11月,徐枣枣前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就诊,希望对其卵子进行冷冻保存,“给自己留一些可能性”。经医院检查,徐枣枣的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冻卵需要。但医院以无法为单身女性冻卵为由拒绝了该请求。徐枣枣认为医院侵害了自己一般人格权中的生育权,不应以其暂时单身状态而剥夺其生育权利,于是起诉至法院。(参见财新网:《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开庭 性别歧视引激辩》)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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