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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8月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涉网络暴力案件审理情况报告》,其中裁判思路部分提到,此类案件审理要注重人格权保障与言论自由的平衡。
《报告》称,在民事审判领域,“网络暴力”并非一项独立案由。结合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案件范围,涉“网络暴力”的案件主要为以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人格权益受到侵害为由提起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该院选择了以自然人为原告、以判决形式审结的465件案件作为统计分析样本,其中认定构成侵权的案件440件,占比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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