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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吉林省松原市校警遇害案有新进展。9月7日,当事人刘雪峰收到吉林省高级法院送达的再审决定书,其上显示,该院认为,吉林省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符合再审条件,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此前财新报道,32年前的1991年8月1日晚,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三岔河镇第一中学校警辛凤文被人杀害,身中30余刀。此后,时年21岁的苗圃工人刘雪峰被收容审查、逮捕。1992年11月6日,刘雪峰因犯故意杀人罪审被判处死刑。一审法院认定,刘雪峰因琐事在未婚妻张璐(化名)家二人发生口角,赌气从张家出来,行至三名河一中西侧胡同时,与迎面走来的辛凤文相撞,继而发生口角。刘雪峰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辛的背部、胸部连刺数刀,后又朝辛的脸部两侧各划一刀致辛当即死亡后逃离现场。
不管怎么补偿,都是不够的,希望我们这个社会永远不再有冤案。
迟到的正义并非正义!
冤枉好人比错放真凶更令人难过和气愤
敢于认错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这道防线不要总是屡屡失守
30年!还有什么可以弥补的?建议所有涉事的公检法人员全部关30年……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作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