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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2月21日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上表示。
据司法部官网消息,此次座谈会由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宫鸣、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胡卫列和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出席。
民营企业代表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泰康保险集团创始人、董事长陈东升,研祥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联席CEO赵佳臻,依文集团董事长夏华,百度集团资深副总裁、数据管理委员会主席梁志祥等和部分专家学者代表参加座谈会并作了发言。
文件出再多,不如抓几个典型案例
国有企业是不是属于全体国民的?那他也是民营企业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都属于民营企业,只不过股东范围不一样。因此取消国有企业称呼,所有企业都是民营企业,分为可确认投资人的民企和代理人民企两种。
改变称呼并没有改变本质,就像把农民工改成新市民一样,心理感觉好一点而已
所有企业遵循同样的法规,受平等的对待。为其单独立法就是市场化不到位的表现。
在不救都跑了
越出法律越完蛋
重在执行。
现在法律仓库里缺对民营企业向政府解决纠纷及维权的文本或条款吗?
幽默老钟
可以抵抗长官意志?
是该市场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