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解读】“生态文明”成小康新目标
2007年10月15日 20:49
T中
把生态文明上升为全面小康目标的新要求,凸现决策层对中国环境和资源现状的深切忧虑
虽然在新一届政府的执政理念中,环境、资源等外部约束性问题,已经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但在10月15日上午,当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开幕式报告中,将“建设生态文明”,明确定义为中国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新要求之一时,仍然让人为之一震。
追根溯源,普遍的看法是,全球范围内的生态文明理念,植根于上个世纪70年代在西方社会兴起的环境保护运动。这一运动,极大地改变了欧美国家的政府理念,使得工业文明对自然造成的损害,无论是以环境污染还是直接健康损害的形式表现出来,都开始逐步受到严格的监管和约束。
1995年,著名作家、评论家罗伊·莫里森在其出版的《生态民主》(ecological democracy)一书中,就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ecological civilization)这一概念。他呼吁,应该以污染税来代替所得税,以信息交换来代替无限制的增长等,来节制工业文明的危害。
中国在政策层面最早提出“生态文明”这一概念,最早或许可以追溯到2006年夏天,现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潘岳所撰写的《社会主义与生态文明》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指出,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不过,在潘岳和一些国内环境专家看来,由于先进的环保节能技术的应用,加上国际贸易分工带来的产业转移,迄今为止,生态文明的概念,并未在欧美成长起来。
但在中国,除了真正建设生态文明之外,却几乎没有任何其它的选择可行。因为在过去20多年中,随着中国承接国际产业分工,成长为新兴的“世界工厂”,生态负担也日益沉重。而对于中国这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而言,如果不从理念和体制上进行变革,任何把这种成本转移出去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没有哪个地方,有足够的空间来吸纳这种潜在的转移。
正是出于这种忧虑,在中国政府制定的“十一五”(2006年到2010年)发展规划中,就把到2010年,把单位GDP能耗降低20%,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10%,定义为硬性的约束性指标。
除了在国务院常委会议中,多次涉及到节能减排、环境污染以及治理等课题,今年6月份,国务院又正式下文,宣布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组长的这一领导小组的设立,充分彰显了中国政府对此的紧迫感。
然而,要真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言,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得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从而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也将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除了要求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彻底实现执政理念的根本性转变,更需要更多具体、可操作的细节设计。■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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