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叠加民事赔偿诉讼,让历经三年之久的包头空难陷入“剪不断、理还乱”之境
11月21日,包头空难三周年。部分罹难者家属再度委托律师起诉中国民航总局。时值2004年11月21日上午8时20分,从包头直飞上海的东航小型客机MU5210航班起飞后不久,就坠入离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事故共造成55人遇难,其中包括47名乘客和六名机组人员,以及两名地面人员。
当日上午9时,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李小龙受五位罹难者家属委托,前往位于方庄的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起诉状。罹难者家属的诉讼目的,旨在请求法院判决中国民航总局公开包头空难的事故调查报告。家属们认为,包头空难事故调查早已经完成,但国家民航总局至今仍未正式公开发布事故调查报告。民航总局有义务发布事故调查报告而未发布,属于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
北京二中院立案庭的宁姓法官复印了律师递交的起诉状,其余诉讼材料却未接收,表示法院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再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