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下称环保部核安全司)获悉,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江西彭泽等三个内陆核电厂的厂址选择阶段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论证审评;待完成相关行政手续后,下一步将进行环保部司务会审议。
环保部核安全司司长刘华说,通过核安全和环境专家委员会的论证,目前三座内陆核电厂在选址阶段并没有出现“颠覆性”的问题,国家核安全局和专家组的总体审评结论是“合适的”。
不过,鉴于内陆核电厂和沿海核电厂在选址要求和建设要求上均有较大差异,核安全和环境专家委员会也相应在厂址适应性上做出预评价的判断,并于近日印发《2009年第一次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的函(下称《纪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