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进一步简化对外投资的审批,鼓励企业“走出去”。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副局长张迎新在9月18日举行的中国进出口企业第七届年会——跨国经营(北京)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
根据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有约85%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交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绝大部分境外投资企业只需递交一张申请表,即可在三个工作日内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张迎新表示,商务部对企业境外投资的监管重点是投资对国家经济安全、对外关系等方面的影响。投资的经济可行性应由企业按市场规则、自身发展要求自行决定,政府不应设置人为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