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6月30日(周三),河南南阳市原市长助理刘建国贪污、受贿案在河南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刘建国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新华网报道,法院经调查认定,刘建国在担任南阳市南召县县委书记期间,以招商引资为名大肆侵吞中原机械厂旧址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林产权;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以报销出差费的名义骗取国有资产,价值共计人民币5072.0945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刘建国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02万元、美金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