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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越狱袭警案三被告一审获死刑

2010年07月06日 18:15
T中
犯暴动越狱罪,三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旭升 6日发自北京)今日(7月6日)上午,内蒙古“10•17”越狱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暴动越狱罪,三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中国广播网消息,法院认定,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构成暴动越狱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构成抢劫和绑架罪,乔海强还构成了盗窃罪。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乔海强、董佳继都表示不上诉,李洪斌则表示要上诉。

   整个宣判进行将近一个多小时,对于“10•17”越狱案的三名被告人所有犯罪事实罗列得十分清楚。

责任编辑:何华峰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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