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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支持记者进行舆论监督

2010年08月02日 12:03
T中
新闻机构及其派出的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
  【财新网】(记者 陈璐 2日发自北京)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就“记者被网上通缉”一事发表看法称,支持记者进行正常合法的舆论监督。

  据新闻出版总署官网7月30日消息,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当天表示,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新闻机构及其派出的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

  最近几天来,维护记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

责任编辑:何华峰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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