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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社原预算处长私挪近4亿公款被诉

2010年08月13日 20:24
T中
刘林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其管理的公款共计人民币3.96亿余元借给北京某企业集团;此案将择日进行审理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原处长刘林祥,因涉嫌挪用公款3.96亿余元被北京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义网报道,2001年12月至2004年7月,刘林祥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不记账及伪造银行对账单、资金报表的手段,私自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结算中心的名义,先后将其管理的公款共计人民币3.96亿余元,借给北京某企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直到2007年8月,以上款项全部退还。

  报道称,检察机关认为,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刘林祥的刑事责任;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审理。■

责任编辑:何华峰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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