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距离社会保险法一审已近三年,但已是社会保险立法提上日程的第十六年。纵观《社会保险法》立法历程,每一步都伴随着巨大的争议。直至2009年上会三审,仍有不少代表、学者提出“立法时机不成熟”,建议《社会保险法》暂缓出台。
对比三审稿,不少学者指出四审稿在社会保险制度方面做出突破性改动的空间已不大。但对于三审稿中遗留的部分问题,必须做出明确回答。
此时距离社会保险法一审已近三年,但已是社会保险立法提上日程的第十六年。纵观《社会保险法》立法历程,每一步都伴随着巨大的争议。直至2009年上会三审,仍有不少代表、学者提出“立法时机不成熟”,建议《社会保险法》暂缓出台。
对比三审稿,不少学者指出四审稿在社会保险制度方面做出突破性改动的空间已不大。但对于三审稿中遗留的部分问题,必须做出明确回答。
责任编辑: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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