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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三度提堂 三项控罪撤销

2010年11月02日 12:44
T中
陈志云在廉政公署代号“威远”的行动中被拘捕,被指涉嫌以权谋私和贪污
  【财新网】(特派香港记者 王端)香港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三人,涉嫌借电视台业务贪污及串谋诈骗,案件11月2日早上9:30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三度提堂。控方在庭上撤销包括串谋收受利益等三项控罪,余下五项控罪。

  案件将转介香港区域法院,于本月23日再度审理。而陈志云等三人继续保释。

  51岁的陈志云,今早身穿黑灰色西装、粉色衬衣抵达法院,向在门口守候的传媒呈现招牌式笑容。

  这已是案件第三次提堂,控方在庭上撤销三项控罪,认为经过取证,相信该等控罪难以令被告入罪,因此撤销。

责任编辑:卢彦铮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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