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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试点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2010年11月19日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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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纳入村庄改造规划,用地制度和现有政府保障房体制寻求突破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城市周边的集体建设用地无需城市政府征地而进入市场,一直被认为是现行土地制度难以逾越的障碍。北京市正在申报“在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试点,试图打破这一制度障碍。

  2010年11月18日,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时表示,北京市编制“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目前北京市政府已正式向国土资源部申报试点。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试点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研究,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建设用地、依据规划建设租赁住房问题,起草《关于加强农村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责任编辑:张进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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