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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拟尝试微博直播庭审

2011年01月18日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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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院副院长沈志先表示,法院将针对微博140字特性进行研讨,利用好这一新的沟通渠道;目前上海所有法院已在新民网开通微博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上海市高院副院长沈志先表示,将尝试使用微博图文直播庭审,以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

  1月18日,上海法院网公布了推进“阳光”司法的“司法公开35条”。在公布的《上海法院着力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法院将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推行庭审直播、录播,实现庭审活动公开透明,还特别指出要办好法院微博。

  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市高院副院长沈志先称,微博作为越来越受关注的信息发布渠道,法院已经开始重视。

责任编辑:毕爱芳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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